小規模納稅人的的應稅銷售收入都能享受新出臺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嗎?
發布時間:2022-04-24
A: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規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適用5%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不適用該免稅政策,但企業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可以免征增值稅。
①您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②您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后,存量留抵稅額為零。 A: 按照現行政策,小型微利企業可享受以下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