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二季度盈利但全年虧損,明年首個申報期是否要繳二季度緩繳所得稅
發布時間:2020-07-09
企業二季度盈利但全年虧損,明年首個申報期是否要繳二季度緩繳所得稅?
答:根據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規定,企業預繳稅款按照累計金額計算。因此,企業在第四季度預繳申報時,應按照第1-4季度累計情況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繳稅款,如企業累計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虧損,當期無需預繳企業所得稅,也無需預繳第二季度延緩繳納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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