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業企業速看,這項稅收優惠政策您享受了嗎?
發布時間:2022-01-15
溫
馨
提
示
1月納稅申報期限至1月19日,尚未完成納稅申報的納稅人,抓緊辦理。
制造業中小微企業,這項稅收優惠政策您都享受了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規定: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的稅費包括所屬期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繳納)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除外)、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的稅費。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在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后,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全部稅費。延緩的期限為3個月。延緩期限屆滿,納稅人應依法繳納緩繳的稅費。 哪些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可以享受緩繳稅費政策?如何享受緩繳政策?……來看權威解讀,還有案例講解。 一、哪些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可以享受緩繳稅費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以下簡稱《公告》)所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是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行業門類為制造業,且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4億元以下(不含4億元)的企業和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的企業。 《公告》所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含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 二、享受緩繳稅費政策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年銷售額如何確定?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滿一年的企業,按照所屬期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銷售額確定;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滿一年的企業,按照所屬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銷售額/實際經營月份×12個月的銷售額確定; 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業,按照首個申報期銷售額/實際經營月份×12個月的銷售額確定。 銷售額是指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 三、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包括哪些? 延緩繳納的稅費包括所屬期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繳納)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繳納),即納稅人應當依法于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申報期內申報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除外)、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的稅費。 四、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如何延緩繳納稅款? 符合《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以下簡稱《公告》)規定條件的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公告》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符合《公告》規定條件的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公告》規定的全部稅費。 延緩的期限為3個月。延緩期限屆滿,納稅人應依法繳納緩繳的稅費。 五、制造業小微企業如何申報延緩繳納部分稅費? 舉例說明: 納稅人A屬于《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以下簡稱《公告》)規定的制造業小微企業,且按季繳納相關稅費,在2022年1月申報期結束前,登錄電子稅務局依法申報2021年第四季度相關稅費后,界面自動彈出是否延緩繳納《公告》規定各項稅費的提示。納稅人需進行確認,確認不緩繳的,納稅人在該界面填寫理由,并依法繳納相關稅費;確認緩繳的,《公告》規定的相關稅費延緩繳納,期限為3個月,緩繳的稅費在2022年4月申報期內申報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相關稅費時一并繳納。 若納稅人A按月繳納稅費,在2022年1月申報期結束前申報2021年12月相關稅費后,確認延緩繳納的操作流程同按季繳納的納稅人,緩繳的稅費在2022年4月申報期內申報繳納2022年3月相關稅費時一并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