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開始實施的這些涉稅新規,你都知道嗎?
發布時間:2020-04-27
2018年7月1日起,一批涉稅新規將正式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施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的規定收購煙葉的單位為煙葉稅的納稅人,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煙葉稅。煙葉稅的稅率為百分之二十。本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28日國務院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施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港口進入境內港口的船舶,應當依照本法繳納船舶噸稅。噸稅由海關負責征收。本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2011年12月5日國務院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資源稅征收管理進一步規范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發布<資源稅征收管理規程>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3號),進一步規范資源稅征收管理,優化納稅服務,防范涉稅風險。《規程》分為26條,明確了視同銷售的范圍、運費扣減的條件、代扣代繳的原則、應稅產品計稅價格確定方法以及規范申報、部門協作、信息共享、風險管理等事項。 新版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啟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6號),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8年版)》進行修訂,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施行 為了加強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規范稅收執法,優化營商環境,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進一步規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 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施行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自2018年7月1日起,天使投資個人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抵扣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的應納稅所得額時結轉抵扣。 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可享個稅優惠 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印發《關于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8號),明確自2018年7月1日起,依法批準設立的非營利性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0號),明確向科技人員發放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應于發放之日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個人所得稅備案表》。 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將照章征收進口稅 根據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能源局聯合發布的《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通知》(財關稅〔2017〕39號),自2018年7月1日起,對部分項目和企業進口《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7年修訂)》中所列設備,一律照章征收進口稅收。 對購置掛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對掛車減征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號),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對購置掛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